這幾天有個圖文在fb很紅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722757074408260&set=a.180075215343118.49317.100000219238115&type=1&theater
這個圖和他的簡單說明,被拿來和被徵收強拆的大埔4+n戶相對比,充分顯示出苗栗王其實已經稱帝的事實(誤)。
基本上要表達的是:
1. 一樣是土地重劃徵收,大埔/還有這個圖裡的其他綠色地方,都被強制徵收了,只有縣長府可以免徵收,原地保留,特權無誤。
2. 除了房子免拆之外,旁邊縣長家族,被納入區段徵收的土地,也在重劃抽籤換地時,像中樂透一樣神奇的抽到原來的土地,特權無誤again。
3. 因為免徵收+徵收後換回完整街廓,使得劉縣長和他的快樂家族,土地增值再增值,爽賺兩億,特權無誤againgain。
http://n.yam.com/hakkatv/life/20130807/20130807668078.html
上面這個是上星期的新聞,對縣長的特權排除徵收有比較細的文字說明,可配合原圖食用。
我本來也覺得,這真是土霸王,怎麼明明都在同個重劃區裡,人家就被拆哭哭,縣長大人就紋風不動爽歪歪。但今早在學長的臉書看到討論,有人提起這根本不是竹南科學園區的地形,而是完全不同地方的苗栗高鐵特區,並質疑原發文者在魚目混珠,基於追根究柢(愛管閒事)的精神,我把原規劃書下載,想說來證明一下土霸王是如何無視專業都市規劃,非法特權強度關山的。
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HSR/pdf/pdf2.pdf <- br="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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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是: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(第一期發展地區) 細部計畫書
根據我完全外行的閱讀圖文之後,大概得到幾點釋疑: (雖然後面大概會有更多疑~)
0. 這個特定區的位址在後龍,跟大埔的科學園區是完全不同也沒有地緣關係的。
1. 原來的規劃書,就有建議將原建物密集社區排除區段徵收的辦法了。在(6-1)這裡標了兩個區域,其中一個應該就是縣長府周邊的房舍。
2. 在同一頁,被圈入區段徵收的原有合法社區/建築/聚落等等,在不妨礙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下(應該是指重劃後還是住宅區),得由區段主管機關於辦理區段徵收時按原位置分配。所以這樣,應該就是不用抽籤,在徵收地被政府要走之後,換回的地可以直接在原來的地方(我認為也應該這樣才合理)。以上兩點的排除規定,都有限制最小土地面積,所以大埔四戶的畸零地大小是不適用的。
3. 計畫區在區段徵收前,大部分的地方本來也是田 (3-10)。區段徵收後,田地全部換成建地 我不認為這些地不應該不抽籤,或是應該跟原來就有住宅的地同等視之。畢竟原先的開發情形和土地區分/價值就不一樣了。(下圖,綠色的是田,黃色是原有建物)
所以,原來這個圖的問題是:
1. 只貼圖,不說明地理位址,造成好像劉政鴻家也在大埔的假象。
下面這個是大埔基地,和後龍是完全不一樣的地方,也不是同一個區段徵收案。
2. 把整個計畫區不細究原先開發情形的不同,把原有的房屋和農地混淆,造成劉政鴻家比農田得到優待的假象。 (建地->建地 vs 農田->建地 本來就不該等價看待,增值的倍數差很多)
下面是重劃後的土地使用計畫,可以看到很多原來是農地的都變成住/商用地。
3. 無視或不探究原計畫中,並不是所有區段徵收的換回地都是用抽的,原先就有建物的是可能原址換回的。原址換回的話,當然就免拆了,不然難道還把房子拆了重蓋一棟嗎?
當然這並不表示劉霸王就清白解套了,產生新的疑問是:
1. 原計畫書已經建議要排除的原有聚落(已開發區),是否最後只有劉政鴻家被排除,還是其實也有其他建物也被排除?
2. 若其他原有建物也被納入區段徵收,是否也有原址發還?還是只有劉家可以原址發換?
記者,或是想要證明土皇帝霸業的團體,應該要想法去查明這個才是,而不是貼個地圖,把一小塊塗成紅色,它就會自動變成皇居了。
至於那種以訪問鄰居說法 還有科長隨便亂答,就當作"行政依據"的新聞寫法,根本沒甚麼價值釋疑。到底有哪些地是被區段徵收,原址發還的,地政單位一定都有白紙黑字的公開資料可以查。後龍居民魏先生的說法根本無法作為特權不公的證詞,只是凸顯記者沒做功課亂抓路人而已,好歹也把公開資料看一看吧。
幾百年沒寫部落格,一寫就是這種護航文,我真的沒有收山西布政的五千兩啊........Orz



